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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文:明年1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的房建工程(含管廊)属于危大工程的应使用盘扣式脚手架。时间:2021-07-09 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了2021年《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程(试行版)》,在这次最新的关于文明施工规程中,加入了盘扣式脚手架、铝合金模板支架等新的内容。 (1)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材质、搭拆应符合《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 相关要求。 (2)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立杆采用套管承插连接,水平杆和斜杆采用端扣接头卡入连接盘,用楔形插销连接,形成结构几何不变体系的钢管支架,搭设快捷方便。 (3)盘扣式脚手架立杆采用Q345级钢锻铸而成,比原有Q235级钢具有更高的强度,单根立杆的承载力更大,可达20t,是普通钢管的1.5-2倍,更加安全可靠。 (4)外立面防护要求应满足3.1.7外立面防护要求执行。 盘扣式支撑体系 (1)适用范围 ① 在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模板支撑体系全面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② 2021年7月1日起,全市政府投资的新开工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属于危大工程范围的模板支撑体系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③ 2022年1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属于危大工程范围的模板支撑体系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④ 建设单位应将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费用纳入概算并督促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施工安全防护水平,逐步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 ⑤ 鼓励各在建项目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对于全面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在建项目,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量化评价的通知》(穗建质〔2020〕290号)予以诚信加分。 (2)基本要求 ① 盘扣式支撑体系应符合《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 等的规定。 ② 盘扣式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审批、专家论证、验收核准等应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③ 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④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模板支撑工程工艺、工序、作业要点和搭设安全技术要求等,并保留记录。 ⑤ 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验收、混凝土浇筑、安全防护、拆除等施工工序,应满足技术方案要求。 扣件式脚手架 (1)落地式脚手架 ① 钢管应采用国家标准GB/T13793或GB/T3091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材料进场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扣件质量和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的规定,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情况严禁使用。 ②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规范的规定。 ③ 脚手架搭设搭设前应按规范规定对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设计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批;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按专家论证意见组织实施。施工方案应完整,能正确指导施工作业。 ④ 落地式脚手架应设置纵向、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方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均与立杆相连。 ⑤ 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应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⑥ 落地式脚手架四周设置排水沟,采取有组织排水。 ⑦ 落地式脚手架在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并挂验收牌。 ⑧ 外立面防护要求应满足3.1.7外立面防护要求执行。 (2)架体内部防护 ① 脚手架外架每隔3层且不大于10m设置一道水平封闭层。悬挑外架的第一道水平封闭层设于悬挑梁上;落地式脚手架的的第一道水平 封闭层设于建筑物第一层顶板标高位置处。 ② 脚手板与建筑物的间隙应小于150mm,间隙过大时,可充分利用靠墙一端的横向水平杆合理外伸(不应大于架体宽度的40%,大于 400mm时应增设填芯杆),每层应采取铺设钢笆片、挂设安全兜网等防护措施,使脚手板与建筑物的间隙满足要求。 ③ 钢笆片:脚手板与建筑物的间隙大于400mm时则需要使用钢笆片等硬质防护措施。 ④ 安全兜网:脚手板与建筑物的间隙为150-400mm时则需要使用安全兜网措施。 悬挑式脚手架 ① 悬挑式脚手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搭设,分段架体搭设高度在20m及以上应经过专家论证。 ② 悬挑架荷载应均匀,并不应大于规范规定值。 ③ 工字钢、锚固螺栓、斜拉钢丝绳具体规格、型号依据方案计算书确定。 ④ 钢梁截面尺寸应经设计计算确定,采用工字钢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80mm,钢梁锚固端长度不应小于悬挑长度的1.25倍。 ⑤ 工字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2个(对)及以上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位置,并应与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焊接或绑扎牢固,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20㎜,钢压板尺寸不应小于10mm。 ⑥ 悬挑架搭设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应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应量化,分段搭设的悬挑架应进行分段验收。 ⑦ 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措施,锚固端外露螺杆宜采用可拆卸式硬质材料覆盖防护。 ⑧ 外立面防护要求应满足3.1.7外立面防护要求执行。 附着式脚手架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符合《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等规定。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批。架体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家论证。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构造: ① 架体总高度含防护栏杆,严禁大于5倍楼层高度。 ② 脚手架宽度≤1.20m。 ③ 直线布置架体支撑跨应≤7m;折线、曲线布置只容许一跨二折,其架体支撑跨度应≤5.40m。 ④ 架体水平悬挑长度应≤2m,或不应大于跨度的1/2。 ⑤ 升降和使用工况下,架体悬臂高度不应大于架体高度的2/5和4m。 ⑥ 架体高度与支撑跨度的乘积应≤110㎡。 (4)外立面防护要求应满足3.1.7外立面防护要求执行。 铝模基本要求 (1)铝模施工必须先编制《铝模专项施工方案》,按方案组织施工。 (2)铝模板的制作应选用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并在现场进行预拼装,在后期的拼装过程中安排专人进行指导。 (3)第一次拼装成型后,需对铝模体系进行验收。 (4)支撑板带需按方案留置,达到规定的强度之后才允许拆除。 (5)方案中必须对铝模的转运方式进行明确,施工中严格执行。 (6)铝模支模过程中,应同步设置支撑立杆,严禁无支撑立杆的模板面上人或堆放材料。 (7)对传料口、放线孔、泵管洞口等的位置进行深化确认,传料口需设置临时防护。 (8)铝模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墙模板在安装对拉螺杆前,板面要向内倾斜一定角度并撑牢,以防倒塌。 丨文章来源:广州市住建局、网络、图片及文字版权属于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